1、医院
(一)下述门诊及检查调整,恢复时间将另行告知。
1.暂停全部特需门诊;
2.暂停眼科、心理科专家门诊;
3.暂停口腔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针灸科、推拿科、整形科、营养科、康复理疗科等所有类型门诊;
4.暂停胃肠镜、喉镜、支气管镜、肺功能、C-13呼气试验、食道调搏、食道超声、超声造影、膀胱灌注、雾化吸入等操作;
5.疼痛门诊改为每周一、三下午,血管通路门诊改为每周一、三、五上午。
(二)对于外地到(回)沪不满14天的患者,请遵守市民规范,自行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并在超过14医院
暂停部分检查项目,消化内镜、支气管镜、喉镜、肺功能、呼气试验、动态心电图、动态血压监测、运动平板试验均暂停。
所有进院人员需填写流行病学调查承诺书。为缩短现场等候时间,扫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