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行业五大潜规则曝光
消费者投诉索赔常无果
????2010年,随着团购站的异军突起,快递的车轮也跟着购新势力一同大步迈进着。然而在光鲜亮丽的外表下,涨价、爆仓、冒签、“蜗牛递”等一系列棘手问题也随之而来。在315消费电子投诉的统计数据中看到,“快递”已俨然成为了投诉大类中的“重灾区”,2011年前的“快递春运”更是让投诉量一跃至7129宗,与2010年月均2522宗的投诉量数据相比,足足翻了近三倍。
????在最新统计的数据中,发现2010年快递行业除了往年统计显示的快件延误、服务态度等行业老大难问题之外,榜单上更是出现了辱骂客户、拒绝验货的新问题。
????深圳消委会曝光快递行业五大潜规则
????昨天,深圳消委会曝光了快递行业五大潜规则。
????一是寄件不如实注明物品情况。寄件时,快递收件员往往不告知消费者在《快递单》的“货件名称、数量、价值”栏上如实标明物品实际情况,或者空白、含糊这些栏目,甚至用“贵重物品真实填写更易丢”的说法劝说消费者不要明确物品实情,导致消费者维权举证难。
????二是限定丢件的最高赔偿额。据介绍,一些快递公司,不仅不在承运单上尽到保价的告知义务,赔偿条款更是含糊不清,甚至随心所欲完全没有标准可言。无论消费者是否标明物品名称,不论货件是否申报价值,所有经营者都绝对不会按照货件的实际损失赔偿,只按快递公司自行在《快递单》背后约定的
“对一般未经保价物品按每件最高人民币500元赔偿”,还有的称
“托运之物品如发生遗失或毁损,最高赔偿为运费的三倍”,或按运费3倍、5倍的行业潜规则予以赔偿。
????三是限定货物查询时间。一些快递公司在《快递单》背后条款约定“货物寄出后查询期为15天”,消费者查询、投诉时超过了15天的查询期,公司免责。
????四是收件时要求先签字、再验收。收快递件时,快递员要求收件人必须先签字,然后才能打开包裹的做法,已成为现行的快递行业一个惯例了。据介绍,这种做法,其实是要消费者先认同这宗快递货件是安全完整到达,才能验货,把货运风险转嫁给收件人,相对消费者而言显失公平。
【责任: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