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是诗人存在的任务
自有人类历史以来,诗性生活一直伴随着历史进程而发生和存在。史上以宏大叙事结构出现的史诗篇章,似乎说明和证实了――人类共同创作的历史事实和诗意真相,于是才有“每一首诗都有一个荷马式的问题”之说。回到眼下,暂且抛开现代诗之“互文性”写作的合法性不谈,在愈发逼仄的后现代诗意空间,我们一贯认可和尊崇的“个人化写作”是否真的存在?那么,基于诗歌的原创性,诗人又是以怎样的形式区别于他者,并在这种区别之中完成“创作”的?
中国论文
爱米尔?施泰格曾说:“形式是最高的内容。”这位对“文本批评法”原理产生过重要影响的文学理论家,毫不吝惜对诗人的批判,言下之意要表述的诗性问题,诱发了诗人贝恩的措辞:孤立的内容、绝对的内容是不存在的。一首诗的内容和意蕴,譬如忧伤、惶惑、末日感等等情绪的喷发,乃是人所共有、人之常情,不过是程度不同、形态各异罢了,只有当他们有了“形式”,诗歌才得以产生。而如今,形式被简化为“形式感”,我们可以从各种诗歌的“策展”活动中,领略到形式被模仿,内容被复制之种种,譬如为大众所并不熟知的经典诗性,经由部分诗人一条龙式生产流水线的批量复制,被制作、被仿造为大众口味中的娱乐化趣味所喜闻乐见的暧昧的“诗意”,于是事实上地沦为制作,远离了“创作”,远离了创作之首“创”,而远离了诗歌的原创性这个最基本的存在法则。
多年来一直不明白一件事,为什么那么多人热衷于(甚至是狂热追捧)山寨文化,热衷于文学赝品。有时也会意识到,基于大众视觉之局限,或许是因为他们听闻过,却未曾见识过原装的和独立的魂魄。这使人忆及某诗人,关于当下文人随意填写古诗的一次讽喻,大意是,好比即便是利用现代高科技,制作出来的唐三彩或其它的什么劳什子,精美绝伦不亚唐时,但无论于外形上模仿得何等高妙,基于内涵的缺失,顶多也就是高明的和高级的赝品尔,时代语境已成过往,古典诗歌赖以生存的形式发生巨变,诸如此类“创作”其实质属于是复制跟剽窃,作品的魂魄也必定不在这样的仿制品身上。那么现代诗歌创作也是如此,“创作”之首,必为“创”,勿论前途多么狭窄,追求有难度的写作有魂魄的写作,就是诗歌的必由之路。我们设定一个人写了多年,尚且不说在一个成熟层面上缺失原创力之要害,单单就从语感到句式到创意理念上的复制粘贴,形式的模仿大于内容的通鉴和精神性的识别,导致形式和内在分裂,这样的“作品”从诞生之初,便已脱离了诗性范畴,俨然属于漂亮的怪胎。
然而,形式就是诗。譬如夏天以日常说话的方式和姿态,轻度激活庸常诗意随后抵达重度诗性;叶春启用绘画跟雕刻的语言,接近苍白的艺术范式,和将触须深入到深刻的艺术逻辑审美空间,以激活另类诗意样式;以及菲可在丢失生活方式处于精神危岩的处境中,迷途知返而进入神性际遇,呈现精微的诗意事实和微妙的精神真相……他们各自的诗意形式大相径庭,最终相交于诗性呈现之时,殊途同归。诚如贝恩所言,形式使内容与自己浑然一体,载负着内容,用言词从内容中创造出魅力。那么,事实上形式就是存在,是艺术家的目的,也是艺术家存在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