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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危险叫扼杀善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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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律师茶座》第3-4合刊总第16期)

在人们的记忆中,自从那场从美国刮起的持续了十多年的“金融怪风”之后,一种曾经很火爆的业务便再也做不起来了,也由此造成很多明显看好的建设项目不能按预期启动,或被一些无心插柳的投资人不费力气的就接过了商机,让那些地上地下的金融企业们,白白丧失了原本属于自己业务范围的赚钱机会。

有业内的专家在追索原因时发现,这一现象缘于金融界前些年流行的一个最引以为豪的经验做法,就是将连国家都难以掌控的灾祸转嫁给曾经无私渡人解困也成全金融企业业务发展的一个善良群体。

不过,这种做法也不是他们的发明,而是来源于古籍里记载的一直为社会主流意识所否定和抛弃的一种做法,它的书面说法叫“扼杀善良”。

一、从几个人类良知倒退的故事说起

有一种生长在北极圈的名字叫貂的小动物,貂有一种天生仁慈善良的本性,每当看到有人类的成员僵卧在雪地里不能动弹,便会从自己暖暖的洞穴里跑出来,用自己的身体去温暖那随时会被冻死的人。有的猎人就利用貂的这个本性,佯装冻死的人,于是十分轻易地抓到了貂。因为貂的肉虽然很少,但貂的皮却很值钱。

当这种令人齿寒的捕貂方法被记者报道后,引起了属地所在国家动物保护协会的抗议,因为在信奉上帝的西方人看来,这是最为丑陋、最为险恶的行为,希望通过政府的力量对该地区的这种灭绝人性的经济行为予以制裁,并严惩那些捕猎者。但是,当地人并不认为这有悖人道,认为利用貂的慈悲习性捕貂的方法,又不是他们发明的,而是从先人那里继承下来的,凭什么要受到制裁呢?

尽管捕貂猎狩者的态度很顽固,但在严厉的谴责和人间正道的不懈努力与坚持下,还是让这种“以怨报德、恩将仇报”的阴毒残忍的捕貂行为得到了制止,再经过十多年的禁猎后,这种捕貂行为被当地猎人废弃。从此,若再有人采用这种方法捕貂,将为同行者所不耻,并规定有这种劣迹的人没有参加大型联合捕猎行动的资格,可能永远孤立于猎人组成的松散型组织之外。

人的恶,有时候是被惯性所牵引着的,日积月累,恶便成了一种常态之事被世人忽视。但人类社会主流意识汇集的火山力量一旦爆发,良知又开始回归。

有明朝古籍《汤显祖集》中,记载有一种生活在西北边的名叫“逊”的动物,体骼雄健行动敏捷,但性情善良仁慈,不欺凌同类,也不残杀丛林中其它动物,而且每遇到别的动物受伤或者危险的情况,都会主动支援求助。也由于它的皮肉珍贵,于是有人就设计出其它动物遇难受困的场面,引诱“逊”来排解,乘机杀死它,吃它的肉用它的皮。

古书还记载的许多动物,也是今天的人类没有见过的。譬如《宋书·符瑞志》中记载的麒麟,说它含仁而戴义,音中钟吕,步中规矩,不折生草,不食不义,不饮垮池,不入坑阶,不行罗网。它的出现,每每总是天下太平吉祥,万物繁茂、人民安居乐业的征兆。

鲁哀公十四年春,哀公郊外狩猎,有个叫商的武士捕获一怪兽,请孔子观察,孔子观之曰:“麟也”。以袖掩面,涕泪横流,叹曰:“如此仁兽,却被捕杀,吾道穷矣!”

而今,这几种动物都不见了踪影,透过这些动物的灭绝消逝,让我们看到的是人类良知的倒退。最让人心寒和发怵的是,这种损阴丧德的人类丑行,有的人不仅用在与我们和谐共生的动物身上,甚至还发展到把对待动物的方法套路,用到了对待自己同类的身上来了。

前些年,媒体上讲了这样一个故事:老李晚上开车,发现一群大孩子围殴一个瘦小的孩子,老李实在看不过去,便大声喝喊,猛按喇叭,赶走了打人的大孩子,抱起晕倒在地的伤者,医院。正要上车,不料受伤的孩子突然醒来,一把推开老李,转身跑开了。更让人不解的是,刚才群殴他的那群孩子,居然一个个从小巷中冒了出来,表示了对这个孩子的热情簇拥。

看到小孩身体没什么大问题,老李也不以为意,便自个开车走了。再走过了一段路才发现,那个被打受伤的小孩,在利用老李抱他的机会,偷走了他随身带的钱夹,许多证件也没有了,原来那个打斗的场面,就是专为利用他这样有恻隐善良之心的人而设的局。

年1月21日,北京大学医学博士研究生、妇产科执业医生李芊,从上海乘坐火车到北京,刚上车,就听到列车广播里的紧急救援呼叫:“火车上有一孕妇急产分娩,情况危急,请求得到列车上有从事相关专业的医生帮助!”

李芊医生毫不犹豫地跑到孕妇身边,履行了一位助产医师的职责,帮助了孕妇接生产下了孩子,还陪同把孕妇和婴儿医院后,才又返回自己的旅程。

这是一次本应该受到称颂传扬和尊重的善义之举。

没想到不久后,她被产妇的家属一纸诉状告到了南京雨花台人民法院。医院作进一步监护调养的婴儿,被诊断发现患了“羊水吸入性肺炎”,前后住院治疗了40多天。

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认定李芊医生是在执业地点之外的行医,属于非法行医,导致胎儿羊水吸入性肺炎,需要依法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赔偿新生儿住院费用和家属误工费等共计一万四千多元。

李芊不服,上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受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李芊的代理律师曾质询法官:“在紧急特殊的情况下,医生在大街上遇见急救病人,是否应当放弃求助,因为走出执业地点,医生就不再是医生,行医就属非法,就不受法律的保护?”

法官回答:“法律面前没有特殊。”

以上这几个故事与案例,其实是一种生物进化的选择和宇宙通灵法则的显现,因为任何一种地球生灵都不可以脱离群体的帮衬而独立生存下来。但动物在向人类示之以友好、投之以木桃的时候,收到的回报却是人性的丑恶贪婪与血腥杀戮。不幸中的万幸是,在人类主流意识的觉醒和奔走呼吁下,人类的理性和良知还在艰难回归,也才让有些已经濒临灭绝的珍贵生物种族留下了幸存的种子。

我们无法也无意去追讨和谴责那些利用“善良和恻隐”而设局的孩子们,因为孩子的天性一定是被幕后的黑手操控的,再说大多数入套的老李师傅们,吃一堑长一智,往后再遇到类似的情况,一定会心存余悸吸取教训,一脚油门便会避开这样瘟疫般的巷子。

我们不能责怪法官,因为法官的做法是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他的回答也没有错;我们也不能苛刻及责怪孕妇和她的家人,因为人家也是在依法行使自己的主张,而且事实证明她们的做法是得到法律支持的;我们只能为李医生感到憋屈和不平,但又无能为力,甚至一句宽慰的话都不知从哪里说起,一切语言在这时都是苍白的。我们只能从心底萌生一种淡淡的悲凉,隐隐感觉有一种恐怖的充满腥味的气息正在充盈和蚕食这个世间的美好。

假如有一天,在火车上或在大街上,或在一切有人类流动的地方,再发生这种类似的情况怎么办?而那个需要被施以援手的人,也许就是你我或你我的亲人朋友,也或许就是法官本人或者他生命中的重要成员。还有人敢挺身站出来有所作为吗?

二、“最后一根稻草”落下的担忧

前面讲了几个发生在动物与人类和人与人之间“以怨报德”有故事,跨越时空很大,都是来源于史书的记载和新旧媒体的报道,每一个故事的走向无论伤感与欢喜,毕竟都与我们有些遥远。接下来我讲述的故事,却是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故事,而且是正在经历的尴尬与困境。

不过,我可没有老李师傅和李芊医生那样幸运。

为什么呢?因为老李师傅虽然被骗了,却买了一个教训,下一次不再停车就行了,还可以节省一些时间;李医生的憋屈和损失,只要挺一挺也就过去了,它不至于对李医生个人和家庭的正常生活秩序产生太大的影响。而我呢,缘于五年前的一个时期,自己在履职和服务的岗位上,不止一次用自己的信用,为一些企业创业者在银行或社会组织短期的融资周转提供过担保,没成想却在时过四五年后如同梦魇附身一样,让我身陷无休止的折腾应付之中,生活与工作秩序一下全打乱了,不知何时才是尽头?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当时我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也不是没有风险意识,但也没有想得太多。尤其看到一个个新生的民营企业,在我履职的土地上犹如雨后春笋,一年一个新气象的时候,内心有一种踏实和安稳的愉悦高兴之感。从年到年的8年间,仅在一个县级的开发区内,企业从三家发展三十多家,就业人口从一百多人发展一万多人,工业产值从六千多万元发展到二十多亿元,税收从几十万元上升到七千多万元,出口创汇从十几万美元递增到二千多万美元。

但令人料想不及的是,天有不测风云。伴随世界经营环境的恶化和国内经济形势持续下行的连锁反应,一批刚刚扬帆启航的中小微企业还没缓过神来,便莫名其妙的在内忧外困的夹击下身陷问题的泥潭,所有的资本积累和融资借贷,都在一个又一个的问题和陷阱中被蒸发了,而且欲哭无泪,逾陷逾深,继而信用丧失、诉讼缠身。

物伤其类,秋鸣也悲。

就在举国成千上万家中小微企业纷纷倒闭、或在濒临破产的边缘苦苦挣扎的时候,我虽然已经受组织的安排履职新的岗位三四年时间了,但也依然无法摆脱“池鱼被殃及”的命运,接二连三的卷入了应诉、申诉、协商协调和“咬掉牙齿合血吞”的法律诉讼之中,不仅把有限的工资积蓄全部用于了为他人代偿贷款利息,还背负上了近百万元的贷款本金转嫁。这是一个没有选择的选择,要知道作为一个普通的工薪阶层人员,我就是倾其所有和规划十年节衣缩食,也无法还清这样一笔巨贷。因为生活毕竟还要继续,基本生活必须的柴、米、油、盐、水、电、气等和处事为人地开支,不可能因为自己的家庭摊上了这样一个状态就没有了。

尽管是这样,不断地煎熬和惊恐还是无法避免:一是用于维系和支付转嫁贷款利息的资金来源是唯一的,就是每月的工资津贴收入,在当前地方财政入不敷出的情况下,一旦出现有滞后发放或缩减兆头的时候,内心就犯急呀!因为银行每月的付息时间是固定的,每出现一次逾期的后果都是严重的;二是在自己的职业生涯中,为人作嫁衣裳解难题的人和事,并不是局限于一次两次或一个两个人,有的自己已经不记得了,有时候忽然就发现工资被冻结了,尔后就是一个连锁的恶性循环反应,叫人身心疲惫应接不暇。

针对我的这些经历,有朋友帮我作过两种结果的分析和预测。一种好的结果:中国在以美国为首的西方世界的围剿打压下走出危谷,几年之内不出现大的自然灾害,全国经济形势复苏好转,接受我的帮助又让我受负累的企业人度过难关,把企业做大做强了,一切都皆大欢喜。一种不好的结果:就是作最坏的打算,用“愚公移山”的还债准备,对涉及自然人借贷转嫁的,可以通过友好协商中止计息,用个十年的计划予以还清本金;对银行的转嫁债务,在无力偿还本金的前提下,用十年的时间续贷付息,再用十年直至更久的时间还本付息;也或许在三五年间,上天眷顾忠孝人,我的孩子就有能力代父履责提前把银行的转嫁债务还了。

莫道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据不完全统计,仅在我所生活工作的一个县级小城市,就有近百个和我一样的普通公务人员的家庭,年收入只有十万元左右,同样因为为人信用担保受连带责任,背负了总计五六千万元的转嫁融资贷款债务,我的遭遇不是唯一的,也不是最后一个,而是一个善良被绑架的群体。

日本心理学家河合隼雄说:“就算你为了他人的幸福牺牲了自己,也请你牢记,那是你自己的选择,那一定就是你在那时刻所想到、权衡出的最好的一种选择,所以你要自己承担选择的责任。”其实,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总会遇到一些需要你抉择和承担后果的事。或善或恶,终究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或早或迟,一切结果皆在决定的一霎那已经注定。

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一切嘶鸣和煽情都无法改变什么!上帝给予我们的选项,除了面对还是面对。但这种面对,最终是要靠真金白银说话的,绝不是一个法官的贯性思维臆断、一纸法院的判决书、一个毫无兆头的工资卡的冻结就可以解决问题的,也不可能因为我们这个群体的善良和愿意担当,就能魔法般地被逼得出现金和房子。当前所采取的一切过度措施,都是建立在事物向好的方向发展和用时间换空间的权宜之计。一旦我们赖以维系信誉和基本生活运转的唯一“一根稻草”工资链出现了故障,后续的恶运便会接踵而至,我们又将何以应对?

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因为在巨大突发的灾祸面前,任何一个国家地区乃至全人类构建的正常秩序体系都是脆弱不堪的。譬如自年以来从美国刮起的“金融怪风”、年初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以及六、七月份以来陆续发生在中国大地的超百年一遇的大暴雨和大洪涝灾害,不仅在骤然间打乱了整个世界的秩序,而且极大地改变了人类几千年来的生存生活观念。所以,今天的这些大气候下积累产生的金融灾难,在这些地上地下、或正规或半正规的钱庄大佬的操控下,看似已经成功转嫁给了另外一个“为人作嫁衣裳”的善良弱势群体。但可以预言,只要风调雨顺国泰民安,这些金融企业们可以坐收渔利天经地义,一旦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落下,随着不堪重负的骆驼轰然倒下和一个新的社会灾民群体的出现,他们便只要向法官递上一份新的诉状和名单,然后把所有的不幸和包袱抛向社会了……

三、专为善良而设的五种套路

面对这个随时都会出现的危机和恶果,我苦苦思量,怎么也无法找到一个出路?同时心中实在有一些想不明白的事理,于是梳理和归纳了五种容易在事前忽视而又“哑巴吃黄莲有口难辩”后患无穷的担保陷阱,期望能给那些心怀善念正在解人危难的同道中人一个提醒!也或许,他山之石可以克玉,通过这种问题的交流与争鸣,最终促成一套科学健全的制度和法律体系的尽早建立出台。

套路1:“阴阳币式”的额度控制术。一枚硬币有两个面,通常地讲两面的图案不一样,但面值是一样的。但目下一些金融企业,在核定贷款抵押物与贷款额的比例与对待信用担保人赔偿承受能力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准确地说,就是约定借贷合同的时候,只要能促成金融企业的业务做成,至于出了状况后担保人的承受能力有多大根本就不在考虑范围。

以某县城银行的贷款的额度控制为例,给每一个贷款主体确定额度的时候,其实是有严格规定和调查依据的,一幢市场评估价值万的房产,抵押贷款额度大约是70万元;一个10万至20万元年薪收入的公务人员,信用贷款额度大约是20-30万元,有时综合信贷者的其它情况,也有适度放宽的时候,这是风险的把控第一关。

紧接着的风险把控第二关,就是根据金融企业的推荐名单,让需要贷款的一方按照推荐名单和自己的交情筛选落定对象,一个一个找到他们,再让他们带上自己的工资收入证明、相关财产依据和个人家庭信息,在金融企业与借贷款方的贷款合同上签上名字按上“血手印”就行了。

所谓“阴阳币式”和额度控制术的奥妙就在这里,这时候金融企业所考虑的重点就是促成做成这一单生意,确保出现万一情况时有个“背祸侠”,根本就不会顾忌出现万一情况时,担保方有什么来源偿还、如何制订还款计划以及如何维持基本的生活。反正到时他们一纸诉状到法院;除非担保方有能力一次性为之还本付息,银企当然是很爽快乐意的;如果达不到这个条件,什么分期逐年逐月代为还本的做法银行是断然不会考虑的,唯一的变通手段就是想方设法让你接过贷款到自己的名下,还美其名是因为对担保人的怜悯,并在担保方自愿提出方案的前提下,才能将贷款嫁接到担保方名下的。但从这一刻起,你那一份按月发放的养家糊口薪资,就只能用于支付银企的利息了。

套路2:“特朗普式”的时效规则。在特朗普当上美国总统的几年里,很任性霸道的退出一些世界组织,因为这些组织的规则在约束同盟国的同时,也在约束他主政的美国行为。在当下的一些贷款融资行为里,时效规定是其中的一个核心要素。担保也是有“有效期”的,法律条文表述叫“担保期间”,在担保期满六个月后,债权人未向担保人主张权利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从借款期开始到担保期间结束后,时间跨度往往很长,当我收到一张又一张的法院传票时,才回忆起曾经为人作嫁衣裳的事情。至于在中途发贷方和承贷方发生了多少故事,根本就没有人告知也不用告知你(担保人),因为在金融机构出示的长达数十页的合同书里,一定可以找到把你绑定套牢的条款,在你按下的“血手印”的地方都是约束你的,没有按“血手印”的地方都是预留给金融企业作为变幻魔术时所用的空间。

也是因为有了这一段的切肤之痛的经历,尔后在作文字思路整理的时候,惊奇的发现了一个特殊规律:即在所有的信贷担保诉讼的案例中,几乎没有出现一个从事金融行业的人士;再就是真正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士,在银企为人信用担保的事,也是属于凤毛麟角。这说明了一个什么道理呢?

直到后来有位律师朋友告诉我,什么叫信用担保?就是甲方和乙方共同通过透支或预支担保人的资财做生意,生意做成做赚了,甲方和乙方分赃,与担保人没有关系;如果生意做泼了,就由担保人兜底做冤大头的一种生意模式时,我才若有所悟。

套路3:“欺善性式”的责任分摊法。简单地说,就是把合同约定由若干人分担的有限责任,在出现责任主体方不能履约的情况下,把全部的违约责任转嫁给某一个正在积极履约担保人的做法。

假设有人向金融机构贷款万元的话,若有五个人(家庭)为其担保,若出现贷款到期承贷方不能履约,应该由共同担保的五个人(家庭)分摊这万元,各自承担20万元的本息,这叫按份责任。

但在长期的诉讼实践中的情况则是,假如五个人(家庭)中有四个人(家庭)因某种原因无法追索时,有一个人(家庭)还有份职业收入或正常履职岗位的情况下,法院则会把这万元的责任全部摊给这一个人(家庭)。不容质疑,法院的裁判肯定是有法律依据的。但在这时,原来五分之一的有限责任已经变成了百分之百的无限责任,至于一个人(家庭)承担了五个人(家庭)的责任后,这个人和他的家庭,有没有这个承受能力?又该如何支撑未来的生活?与放贷机构无关,也与法官的判决无关!

套路4:“貔貅式”的金融企业法则。神话传说中有一种神兽,只有吞咽食物的嘴,而没有粪便排泄的器官,于是有人把它作为一种招财聚财的神物供奉,以示只进不出之寓意。在现实生活中,作为从金融企业融资周转的贷款人一方,借款周转、贷款还款是天经地义的;作为担保人一方,应当承担自己行为的善果和恶果,也是天经地义的;而作为透支担保人的血汗做钱生意的金融企业一方,难道除了“只进不出”,就不能偶尔“多进少出”吗?为什么赚钱赢利了,与担保人一点关系也没有,一旦出了状况就全部压在担保人身上,而且图穷匕首现,一点责任都不愿意承担呢?

套路5:“装聋作瞎式”的灾难嫁祸现象。故意对有些事视而不见、充耳不闻,把连一个国家或民族都无法控制的大灾大难造成的后果,全部嫁祸到一个有恩于自己而不求回报的无辜个人与群体,这是我对“装聋作瞎”嫁祸现象的解释。

在我履职服务开发区的那一个时期,正是国家产业升级、东企西移和地方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下,中小企业大发展的“黄金十年”时期,许多企业的成长和银行融资行为也是这阶段的产物。再后来几年里,伴着国际环境持续恶化和国内经济的连续下行,太多新生企业都在这场寒冬中苦苦挣扎,一些企业创业者还没等来新的黎明,便在众多矛盾的围困下,从受人羡慕尊敬的“企业家老大”沦落为了债务缠身、不受人待见的尴尬之人了。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也就是从这样一刻开始,一些金融企业虽然明知是任何个人和组织无法左右的大灾大难,但面对灾难的后果,他们首先要做的事,不是站在理性客观的角度去想办法趋利避害和做开源节流的统筹谋划,而是急不可耐地把灾难的恶果向无私帮助自己的善良弱势群体转嫁,并且底气充足证据准备充分。

四、陈述几点有关善良与诚信的思考

李芊医生危急时刻的行医救人义举和我们所在一个群体在另一个领域的遭遇,故事情节虽然不尽相同,但由此而反映折射出的问题现象,却是我们这个社会无法回避而且必须正视的伤痛。

李医生的遭遇不是唯一的,随便上网一搜索便能弹出太多揪心砌骨的相同案例;我们的遭遇也不是个案,仅在自己的身边就有近百人的家庭群体;再由此类推,今天发生在李医生和我们身边的故事,明天就可能重复在张大夫、马先生以及更多善良人群的身上。长此以往,若任其这种现象蔓延而得不到控制,还在一些经验执法和惯性执法思维支配下,善良和义举不断被默视和遭扼杀,反善良和反义举现象不断被支持肯定与合法化,而且长期不能被纠正的时候,我们有理由担心那将是我们这个民族千年文明倒退的悲哀。

再譬如:专门做钱生意的甲老板每年都向做面粉加工的乙老板放一笔高利贷款,甲乙双方每次都请以摆渡船为生的丙大爷担保,因为丙大爷的人缘好,大家都信任他。几年间,甲老板和乙老板之间的交易都很顺利,甲老板赚了钱,乙老板也赚了钱。可在第十年的时候,一阵怪风把面粉老板的数十船面粉刮进了江河,乙老板一夜之间从大老板变成了穷光蛋,自然也就还不了甲老板的高利贷了。甲老板就将乙老板和丙大爷告到了法院,因为此时的乙老板没有了履约能力,法官便裁定由丙大爷还款。丙大爷也同意代替乙老板偿还债务,但以摆渡为生的丙大爷的资产,除了几间栖身的瓦房就是一叶摆渡的小舟,实在还不了甲老板的巨款。于是甲老板和法官合议,让丙大爷通过东借西凑一笔资金先代乙老板结清前期的借贷利息,再把乙老板的借款本金转到丙大爷的头上,从此丙大爷就用自己摆渡收入按月向甲老板支付利息。至于丙大爷一家人的生活怎么办,一旦遭遇到长时间的干旱不需要摆渡、或遇到洪水滔天摆不了渡的大灾之年,没有收入怎么办?甲老板不会管,法院也不会去追究。但他们共同都明白,原来甲老板是通过垫资的方式,透支丙大爷的血汗养命钱在生蛋滚雪球,现在直接转变成了丙大爷借了甲老板的钱,从此丙大爷不仅要为甲老板的钱生蛋,还欠了甲老板一笔永远还不清的巨额本金。丙大爷为了自己坚守的信义,只要一息尚存就不会停止让甲老板的钱生蛋的营生,万一有一天丙大爷没有偿债能力了,甲老板又名正言顺的通过法院,封了丙大爷的瓦房,冻结了丙大爷摆渡的小舟,等待丙大爷的子孙拿钱财来赎回。而对于法官来说,他们忠实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

理智有它的偏见,感觉有它的不确定性;记忆有它的局限,想象有它的朦胧处。这是十八世纪法国哲学家丹尼斯·狄德罗的一句名言,他的核心要义是提示人们在认识事物和思考问题的时候,要懂得突破自我的局限,善于从多个角度去观察思考,才能在矛盾的对立统一中找到最接近真理的答案。这同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秉承的“前半夜想想自己的难,后半夜再想想他人的难”的朴素观念也是相通的。

站在商业金融企业的角度思考,由于其行业属性和承载社会功能的特殊性,他们在维护一个国家的政治和经济秩序方面所扮演的角色是非常重要的。但在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度的有一个阶段,由于体制机制的不完善造成的不诚信现象泛滥成灾,给国家和金融企业自身都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国家层面从年开始把诚信体系建设纳入重要日程,又因为需要调整的关系从微观到宏观、从道德到法律,牵一发而动全身,范围太过宽泛,虽然在《民法通则》、《刑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案中写进了有关失信、欺诈方面的原则规定,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尤其针对国内国际或自然灾害、公共疫情等经营环境变化,造成所有人都是受害人情况下的失信行为,没有出台也无法出台一部可以明确由谁来为之买单的法律法规。这时站在金融企业的角度,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虽然从道德层面是不可取的,而作为一种商业行为又无可厚非,还是因为我们的不慎才让人钻了空子。所以,他们为降低自身的经营风险,把担保人这样的弱势群体推出来买单垫背,也不失为一招最有理由、也最有效的办法。因为金融企业毕竟也是企业,他们的最高准则是防风险和赢利,其它一切华丽的词藻和诱人的营销模式都是围绕这一准则服务的,当然这也是当前私营化金融企业表现出的不同于国有金融企业的一个微小而又最本质的差距所在。

站在法官的角度思考,运用最普遍性的法理规则解决具有普遍性的法律课题,用一个常用的规则尺码去裁量有着共同表面特征的诉讼争议,是最保险也最省事的处置办法。一是在新时期国家治理成效显现、刑事诉讼案件下降而民事诉讼案件成倍增多的情况下,面对巨大的工作负荷,法官的精力毕竟也是有限的,他们没有办法也不可能在海量的案宗中,把每一个卷宗都作深度解读,并抽丝剥茧和去伪存真。如果那样的话,不断会造成大量的民事诉讼案件积压,而且还会制造新的社会不稳定,这也是一个法律工作者不能承受的。二是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凡是金融机构作为原告的诉讼,都是在巨大财力支撑下的综合实力作战,往往是一个个养精蓄锐的专家团队,同一个个毫无防范准备、而且还要忙于生计的自然个体人之间的对抗,所有证据链的准备一定是充分而通过论证的,明显不合法律规定的痕迹,必然在严格的专业把关下得到了修正与规范,其实在开庭之前法官已经是心中有乾坤成竹在胸了。三是社会存在社会意识,法律作为调节和规范人类行为的准绳,也是需要随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而不断修正完善的,但在一种新的社会不公现象出现而与之相配套的法律又尚未制订出台的时候,法官也很无奈的。

善良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没有人可以脱离人群而独立地生存下去,良性发展的结果推进人类走向美好繁荣,恶性发展的结果助力人类走向混乱和毁灭。不管你信不信因果报应的存在,但你必须承认,当人们为了自身的利益什么都不顾的时候,那也就是人类的末日。

诚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之一,它是人类社会交往行为的普遍精神,也是人类共同生活的通则。没有诚信,人无以立身,国无以立本,社会无以存续。因此,诚信之于我们的生活,有如呼吸之于我们的生命。但在一种有创意的神法操作下,把诚信这种人类追求的普遍精神,演化成为了一些利益集团把控和驾驭善良人群的利剑与枷锁,这也是让太多人们没有想到的!

五、道是无晴却是晴

“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睛”。这是出自唐代改革派诗人刘禹锡被贬變州任刺史期间所填《竹枝词》里的千古名句,看似描写的是多变而奇幻的天气,实际则是对世态时事充满辩证的认识思考。

借用诗句里所蕴含的意境道理来印证本文所陈述的经验与教训,其借鉴与指导意义依然是实用而深远的!假如我们所有善良的人们,能够多一些事前的防范意识,多一些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应用,就不会直到“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时才明白,助人解难行善举也是需要“先小人后君子”,才能趋利避害防患于未然的;假如那些金融企业一方,能够格局再放大一些,多一些事前事后的换位思考和化解风险时的责任分担,少一些“揣着明白装糊涂”的本位主义思想作祟,虽然暂时的业绩会受一些影响,但收获的却是人心,最终必然得道多助;假如每一位掌握国家公器的履职人员,都能够坚守自己的初心,多一些“只唯实、只唯公理”的为民情怀,少一些“只唯书、只唯简便”的经验主义和本本主义的做法,社会便会增添一份和谐美好,既便你的力量是有限的,也要坚信:“人在做天在看,不为天知地知,但求无愧于自己的良知。”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因为我们每个人都受自身所扮角色的局限性,所以我们也不能断言说自己的认识是没有偏见的。但又因为自己履职岗位的职责使然,让我有幸站在一个全面客观的角度,参与和见证了一些类似问题的化解与处置,并从中得到了一些思考与启示,试图能为新时期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些参考与补益。

启示之一:在企业处于需要“雪中送炭”的时段与金融企业合作,一定要做最坏打算的预案。否则不仅一步被动满盘被动,而且还会牵连负累很多无辜的人们,因为这是银企抽贷断贷行为必然发生的时候。例如某综合型经营企业的一笔万元的扶贫贷款即将到期了,银行内部已经决定终止这项业务,但仍然不动声色地通知和承诺企业,要先还旧贷再办新贷。该企业的负责人明知是套路也不点破,而是用几个原则坚持避免和化解了一次危机。第一,坚持先办续贷手续,并用续贷款偿还旧贷款;第二,坚持宁可接受对方申请法院诉讼程序的裁决,也决不涉足向地下钱庄借高利贷过桥而又续贷无望的老路。

因为前车之鉴就在身边,有太多的企业不是死于其它,而是死于一年一循环的银企收贷续贷期间的过桥而产生的高利贷黑洞。近几年来国家拿出一笔专用资金用于企业续贷过桥,而反过来银企又不乐意了,合作得很是勉强。为什么一项既降低银企风险又降低经营企业成本的好举措,反而在银企内推行不畅呢?个中曲折与学问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但这一次的合作结果很让人欣慰,该企业通过与银企几个回合的协商与谈判,最终银企权衡利弊,不仅接受了企业的方案,还按国家有关新冠肺炎疫情后的扶持政策下调了贷款行息,一次性为贷款企业节约成本十多万元,实现了金融企业与经营企业的双赢。

在这期间还有一个引人深思的插曲:贷款企业有足值的实物资产抵押,银企还要求有一个公务员担保,在签订担保合同的时候,细心的担保人李先生发现担保连带责任也是本次贷款总额的万元,明显超越了自己的承受能力和相关法律的规定而提出疑议,直到银行将他的连带责任由万元修改成30万元,他才在担保合同上签字按手印。银行方面说,这是他们第一次因担保人的谨慎和坚持而修改合同条款。透过这个事例说明,任何“游戏规则”都应该是双方共同约定的。但令人遗憾的是,有太多善良的人们,在同金融企业交道的过程中,都吃了粗心大意和以诚度人的亏。

启示之二: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中国,任何机构制定的任何规则都应该是兼顾公正公平的。如果出现了“踩偏船”或“一边倒”的做法,那一定是人为操作造成的。时下有一种名叫“瘠人肥已”的游戏操作法,它是所有善良义气者的噩梦,又是一把当前在金融企业界应用得很娴熟但实际应该慎重用之的利器法宝。

“待人苛刻,对已宽厚。明·屠隆《昙花记·第三四出》:众生多犯悭贪谋夺强占,瘠人肥己,毫厘不舍,共若干起。”这是辞典对成语“瘠人肥已”的解释与出处索引,用来形容今天金融企业的翻版做法,便是“用他人的钱做自己的生意经,还要他人签名按手印,赚钱了进自己的腰包与他人没一毛钱的关系。一旦生意做泼了,不但要他人把本钱赔给自己,还要他人为赔给了自己的钱生息,除非他人有能力一次性的可以把本息赔付给自己,否则他人从此无宁日,真个叫毫厘不舍,还要殃及家人与子孙。”

说句不怕丢人现眼的实话,当我和我的同病相怜的信用担保沦落人,在亲身经历这些场境的时候,还真以为这个金融领域的规则原本就是这样不分情由的。直到有一天,亲身参与见证了另一幕场景,我那沉闷孤凉的内心豁然才变得明朗,第一次悟出“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诗句中的深层内涵。

年7月,恩施州内一家国有独资控股的金融机构召开董事会,其中一个重要议题就是依据法定程序对年以来已经形成损失的6笔长期挂帐予以核销。摘录其中的有这样一段案例说明:周某某,年由本公司担保在县城某营业部贷款40万元用于某小区建设工程装修业务,并由石某某等7人提供信用反担保。周某某在经营期间因长期工程款不能回笼,无法承受“三角债”造成的巨大压力,于年10月在施工工地服毒自杀身亡。贷款到期后,本公司向营业部代偿了本息44万元,并向周某某家属及7名担保人共追回资金20万元。但经过调查核实,由于周某的家庭和7位反担保人的收入来源维持基本生活都十分困难,确无还款偿债能力,下欠24万元已经形成损失,特根据核销的有关规定,申请董事会批准从计提的赔偿准备金中予以核销。

透过上述案例事实,可以得出几条信息结论:第一,国有投资企业和完全金融寡头投资企业是有本质区别的,这也是为什么习总书记反复强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发展经济模式,其实是有深远历史土壤根基和现实需要考虑的。第二,任何经营投资都是收益与风险并存的,金融企业也不例外,所以针对特殊情况下产生的损失核销,也必然是其内部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完全转嫁给善良无辜人群这一种做法。第三,假如担保人实行的是有偿担保,若放贷与贷款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给予了担保人利益回报,那应该视为风险投资,承担一切后果都是应该的。反之,同样应该承担责任,但不是这种“霸王硬上弓”无底线地兜底生息地转嫁承担方式。第四,真正象马云那样有格局的大国商人,一定想不出以“绑架和扼杀善良”为代价的断崖式获利方式。

启示之三:法律也应该有温度的,只是如何拿捏和把握这个尺度,它无时不在考验着我们司法工作者的智慧能力和人性良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政法机关最高的价值追求,同时也是最难实现的现实目标。打官司,总有胜诉方和败诉方,谁都不希望自己败诉,尤其是在办案过程不透明、说法释理不到位的情况下更是如此。有时候法律与人情存在差别,感情说得通的未必在法律上行得通。就像电影《我不是药神》的故事情节一样,主人公原型人物陆勇只因不忍看着太多同曾经的自己一样遭受癌症的折磨,却又因为无力承受天价的药费只能无望地等待死去的人群,虽然为病友代购货真价廉却又没有合法批号的救命神药的行为,体现了普通人性的光辉与助人为乐的责任品格,但在法律上,将未经国家法定部门批准的药品引入国内,就是涉嫌违法,应该受到法律的追究和承担法律的责任。

然而,法律毕竟不能囊括全部社会生活,对所有的社会现象却予以明确规范。在执法办案的过程中,除了坚持法律的统一适用,还必须考虑执法办案的社会效果。如何把握执法尺度,无时不考验着执法司法人员的智慧能力和人性良知。在陆勇案件中,陆勇因为帮助国内患者代购未经国家批准的抗癌药,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半年后,检察机关又宣布对其不起诉。整个过程的每一个回合、每一个环节都是对案件事实的进一步认定,都是对法律适用的进一步规范,检察机关所作的每一个决定都于法有据,经得起考验。这也是社会公众、新闻媒体之所以为检察机关点赞的重要原因。

从一度时期倍受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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