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市区优秀人才购房
补贴政策期限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年4月27日,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委编制办和市人社局联合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吸收优秀人才购房享受补贴政策的通知》文件,优秀人才购房补贴政策自年5月20日执行,截止期限为年9月30日。根据近半年的实际执行情况,以及我市上半年疫情防控工作影响,按照省政府10月22日召开“全省应对新冠疫情影响、保持房地产市场稳步发展工作会议”安排,为进一步加大优秀人才吸收力度,经市政府研究批准,将市区优秀人才购房享受补贴政策执行期限予以延长,自年11月9日至年12月31日止。牡丹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11月9日印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