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律师申请公开公务员面试规则
*河讯(田勇)12月16日,山西神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连鸿儒再次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申请,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近日内在其站公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规则。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公务员考试于11月29日举行,尽管考试早已结束,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至今没有公布此次考试的试卷及答案。连鸿儒发现这一问题后,于12月8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了公布申请。
连律师称,他提出这一要求的法律依据是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条例”第九条规定,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我认为,公务员考试直接涉及公民的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并参与,更需要人民群众监督。公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试卷及答案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连律师称。
自12月8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公布此次公务员考试试卷及标准答案的要求后,连律师又进一步研究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发现其中没有详细规定包括面试时间、面试内容、考生面试顺序、面试考官的遴选办法、纪检监察部门对面试的监督方式、面试成绩的公布方式等面试规则。
“面试规则是规范面试行为的重要依据,如果连面试规则都没有,怎么保证考试公平、公正?”连律师说,《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八条规定,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一)拟定公务员录用法规;(二)制定公务员录用的规章、政策;(三)指导和监督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工作。这一规定明确表明,制定公务员录用的规章、政策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应履行的职责。面试规则作为规范面试行为的重要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应当以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制定。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的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内容表明,有关面试和专业考试的情况将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站予以公布。但是,站上至今没有这方面的信息。”连律师表示,就此次考试来讲,笔试已经结束,但面试内容与方法至今未公布,这不由得使人对考试的公平性、公正性产生了怀疑。
为了使关乎许多人命运的 “国考”能够公平、公正地进行,连律师认为自己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有义务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尽快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在其站公布面试规则,接受人民群众监督。